b、 综合管理系统功能应全部检测,功能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,弱电维保系统,合格率为**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。
10)智能化系统集成检测验收的重点应为系统的集成功能、各子系统之间的协调控制能力、信息共享和综合管理能力、运行管理与系统维护的可实施性、使用的安全性和方便性等要素。系统集成的检测应在建筑设备监控系统、安全防范系统、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、通信网络系统、信息网络系统和综合布线系统检测完成,系统集成完成调试并经过1 个月试运行后进行。检测前应按《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*3.4.2条的规定编写系统集成检测方案,检测方案应包括检测内容、检测方法、检测数量等。 系统集成检测的技术条件应依据合同技术文件、设计文件及相关产品技术文件。系统集成检测时应提供以下过程质量记录:a) 硬件和软件进场检验记录; b)系统测试记录; c)系统试运行记录。系统集成的检测应包括接口检测、软件检测、系统功能及性能检测、安全检测等内容。
8、 组织系统的检测,组织**部门的专项验收,参加竣工验收;
9、 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系统培训、移交工作。
(楼宇自动化管理分系统(BAS)是智能化大厦弱电系统的核心,它的高可靠性是整个弱电系统高可靠性的基石,湖北弱电公司,因此BAS系统采取三级控制方式。1) 电话通信系统实现电话(包括三类传真机、可视电话等)通信功能;星型拓扑结构;使用三类(或以上)非屏蔽双绞线,弱电维保公司,传输信号的频率在音频范围内。(2) 计算机局域网系统是实现办公自动化及各种数据传输的网络基础;星型拓扑结构;使用五类(或以上)非屏蔽双绞线,弱电维保,传输数字信号,传输速率可达100 Mb/s以上。
6)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系统检测:应按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i 50166的规定执行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磁兼容性防护功能,应符合《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和严酷等级》GBi 16838的有关规定。检测消防控制室向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传输、显示火灾报警信息的一致性和可靠性,检测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接口、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对火灾报警的响应及其火灾运行模式,应采用在现场模拟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方式进行。检测消防控制室与安全防范系统等其他子系统的接口和通信功能。安全防范系统中相应的视频安防监控(录像、录音)系统、门禁系统、停车场(库)管理系统筹对火灾报警的响应及火灾模式操作等功能的检测,应采用在现场模拟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方式进行。